畢業要求

監考畢業

紐約州文憑要求適用於所有 9-12 年級的學生

紐約州文憑學分要求

最低 # 學分

中文 / 4
社會研究 / 4
科學 / 3
數學 / 3
世界語言 / 1
精美的藝術 / 1
體育 / 2
生命值 / .50
選修課 / 3.5

總計22.0


紐約州文憑要求/選項

攝政文憑:分數 65 或以上,具體如下:1 門數學、1 門科學、1 門社會研究、ELA 與 1 門銜接評估

高級指定文憑:學生必須通過以下任何一種攝政考試組合:傳統考試、銜接考試、STEM(數學)銜接考試或 STEM(科學)銜接考試。學生還必須通過當地制定的 B 級檢查點考試或完成 5 個單元的藝術或 CTE 課程。     

本地文憑(通過對所有學生的上訴):2 次 60-64 分的攝政考試,學區已批准上訴,其餘所有 65 分或以上的攝政考試如下:1 門數學、1 門科學、1 門社會研究、ELA 和 1 門銜接評估

本地文憑(殘疾學生):55分或以上,包括1門數學、1門科學、1門社會研究、ELA及1門銜接課程評估。

本地文憑(英語學習者):ELA 攝政考試得分為 55-59,學區已批准上訴,所有其他剩餘的攝政考試得分為 65 分或以上,或 1 次攝政考試得分為 60-64 分,ethe ELA 攝政考試得分為 55-59,學區已批准上訴, 其餘的攝政考試得分為 65 分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