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上訴權

上訴權

聽證官的角色僅提供學區總監諮詢。收到學監的決定後,家長/辯護人有權就學監的決定向教育委員會提出上訴。上訴權包括對學區總監關於是否維持學區提出的紀律指控的調查結果以及建議施加的處罰提出質疑的權利。

如果您選擇對該決定提出上訴,您可以在總監書面決定之日起 二十 (30) 天內以書面 形式向以下位址提出上訴:

教育委員會
Utica 城市學區
約克街929號
Utica , 紐約 13502

最後,學區教育委員會的任何決定都可以在教育委員會上訴之日起 三十 (30) 天內以書面形式 向紐約州教育專員提出上訴,以:

教育署署長
紐約州教育部
華盛頓大道89號
奧爾巴尼, NY 1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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